第四百零七章 咬死你!(1/2)
金振海目瞪口呆!>
这位东海保险集团灵山分公司的董事长,在灵山当地关系盘根错节,足以一手遮天的大人物,第一次感觉到天旋地转,事态超出了他的掌控。>
对方将电焊面具轻轻揭了下来。>
呈现在金振海面前,是一张涂满了黑色黏液的脸。>
不过,说是黑色黏液也可以,说是某种颜料或者下水道里的淤泥,貌似也没太大问题。>
黑色黏液后面,则是一双亮晶晶的眼睛,还有裂开嘴之后,露出的雪白牙齿。>
对方吐了吐舌头,气质变得和刚才截然不同。>
“看,这只是一张普普通通的电焊面具,随便哪一家五金商店都可以买到,上面胡乱做了个记号而已。”>
对方又将电焊面具戴了回去。>
声线却保持着又尖又利,幸灾乐祸的状态,“无论谁戴上这副面具,都可以伪装成黑色闪电的样子,当然,主要是你心里有鬼,先入为主,一看到我,就误以为我是洪磊了。”>
“你,你——”>
金振海咬牙切齿,又惊又怒,满脸横肉,不住颤抖。>
“如有可能,洪磊是非常想要亲手取你狗命,但很可惜,他被炎罗的火龙卷吞噬,身受重伤,勉强逃离特别调查局的追捕,已经到了极限,根本不可能爬上四十七层的东海保险大厦。”>
黑色闪电摊了摊手,“于是,我只好勉强代劳,顺便让你的思维,陷入小小的误区。>
“如果我没猜错,你精心设计的小算盘,全都基于我是‘杀人狂魔洪磊’的前提——因为我是洪磊,所以没人会相信我的胡言乱语,因为我是洪磊,所以你的保安把我射成马蜂窝都可以,因为我是洪磊,所以你受到了生命威胁,为了保住小命,胡编乱造出来的口供,当然不成为证据。>
“但,如果我是楚歌呢?”>
金振海听得冷汗涔涔,却是色厉内荏,勉强将腰板挺得笔直。>
“就算你是楚歌,又怎么样,你仍旧没有半点真凭实据!”>
金振海怒道,“你竟敢伪装成连环杀人犯的模样,用这种卑劣的手段来采集证据,还威胁一个遵纪守法,对灵山市的经济发展做出过重大贡献的合法商人,你这么做,实在太离谱了,我要投诉,我要控告,我要向你的上司投诉你,我,我要告你!”>
“无所谓,既然敢单枪匹马来到这里,我就做好了和你同归于尽的准备——放心,这个‘同归于尽’是要打引号的,我当然不舍得和你这种人渣一起去死了,但就算拼个身败名裂,我都要死死缠住你,拖死你,揭穿你丑陋的真面目,反正,我的名誉并不是特别值钱,至少没有你的名誉那么值钱。”>
黑色闪电道,“是,除了你刚才这番云山雾罩的口供,我是没有半点儿真凭实据,但我本人,就是最好的证据。>
“以我的身份,名誉,地位和莫大的号召力-万千市民以我为偶像,各大新闻访谈和谈话节目我想上就上,我在各大网络论坛有上千万粉丝,除掉僵尸粉,真正的活跃粉丝都有好几万甚至几十万,只要我振臂一呼,无数心怀正义感的市民都会站出来支持我的!>
“你猜怎么着,我当然不会杀你,但我会将今天在这里发生的一切,包括你说的每一个字,都原原本本说给警方,非常协会,特别调查局还有公众听,我在警方的口供里说一遍,还要到新闻访谈节目里说一遍,再到我的个人网络空间和公众号上说一遍,不,一遍哪够,我要编成上中下三集,连载三五十来二十天。>
“我保证,到时候舆论界肯定会掀起狂潮,当局迫于公众压力,肯定会对你展开全面、彻底的调查,就连那些痛失爱子的受害者家属,都会将矛头对准你。>
“我想想,对了,受害者家属里面,好像有一位法官,还有一位你在市议会里的同事呢,虽然他们的儿子是被洪磊杀死,但归根结底,也和你们见不得光的勾当有着极强的因果关系。>
“你猜,痛失爱子的法官和议员,会不会保持冷静和专业素质,分清楚你们和黑色闪电之间的区别,轻易放过你呢?”>
“你,你这条疯狗!”>
金振海脸上肥肉乱抖,冷汗如瀑布般乱流,“来吧,随你怎么咬,我都不怕,刚才说的所有一切,都是我在极度恐惧下的胡言乱语,你休想找到真凭实据,你咬不死我的!”>
“当然了,像您这样聪明的大人物,又怎么会亲自出面操作一切,留下真凭实据呢?说不定,您连炎罗的面,都没怎么见过吧?”>
黑色闪电无所谓地耸耸肩膀,“但我也没别的办法了,毕竟没有别的又肥又大的大人物,站出来让我咬,算你倒霉吧。>
“反正,您的司机的确和炎罗密切接触过,我相信,只要我站出来作证,以非常协会的尖端技术,总能找到蛛丝马迹。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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